海口出台新规事关房屋拆除!

  为规范海口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加强环境保护,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《海口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办法)。办法自今年3月16日起实施,有效期三年。

  办法明确,建筑设计企业与实施工程单位签订的《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合同》应当约定施工安全和扬尘防治责任和措施、所需图纸资料、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内容。

  建设单位理应当向实施工程单位足额支付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、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工程。实施工程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,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,及时组织排除事故隐患,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,报告重大事故隐患。

  办法还明确,拆除施工现场应依规定进行围挡,对毗邻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地下管线等设施采取专项保护措施。拆除施工危及周边安全的,应立即停工采取对应整改措施并确认安全后,方可恢复施工。实施工程单位应按规定编制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,在施工现场采取一定的措施,防止或者减少粉尘、废气、废水、固态废料、噪声、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。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,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。